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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新聘升等作業說明

教師新聘升等作業說明
  1. 依據「臺北醫學大學醫學院教師聘任升等細則」 送審資料及積分計算不實者,院教評會得不予審查並退回申請。
  2. 本校暨三附屬醫院教職、醫事同仁對外投稿SCI/SSCI期刊論文之「作者單位撰寫原則」與「北醫體系英文名稱」請參考圖書館公告
  3. 發表於爭議性期刊,如:MDPI、Frontiers 系列、Baishideng Publishing Group、OMICS Publishing Group、Hindawi Publishing Corporation 等,且為第一或通訊作者。需檢附該篇論文peer review ( 含投稿期程、審查意見回覆歷程的時間序總表及佐證資訊)作為委員審查參考依據。
  4.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二條規定,聘任單位於新聘教師前,務必協助確認排課狀況,以利教師部定資格申請:
  • 專任教師,經學校聘任,且實際任教。但已核准成立之學校,第一學年學生尚未入學前,經學校聘任且實際到職者,得提前申請。
  • 兼任教師,已有聘書,聘任學期排定任教至少一學分,且有任教事實。
新聘/升等應繳交資料

相關作業時程、法規、申請表單(含檢核表)由本校人力資源處/各類專區/聘任升等網頁統一公告。

系級(醫學系適用)

  • 升等教師論文檢核表 (105年8月起申請者適用)
  • 升等教師教學審查表 (106年4月起升等申請者適用)
  • 下載點

院級

1.審查資料電子檔(需與紙本書冊與教師新聘升等作業系統資料一致):

  • 資料夾命名方式:教師姓名_新聘升等職級(範例:李X儀_專任助理教授)
  • 子資料夾:
    • [履歷]系統履歷表、學經歷佐證資料
    • [研究論文]論文積分表、各篇論文電子檔(檔名使用序1、序2…命名)、各職級新聘升等檢附文件
    • [領域排名]佐證資料(檔名依論文積分表順序,使用序1、序2…命名)
    • [教學佐證資料]彙整成一份電子檔,首頁需為目錄頁
    • [服務佐證資料]彙整成一份電子檔,首頁需為目錄頁
    • 下載點

2.申請助理教授職級、副教授職級(醫療科部身分)公開演講影片檔

3.申請副教授職級(非醫療科部身分)、教授職級公開演講主題。

校級

如各類申請檢核表所述
※新聘所屬醫院院長同意文件(醫療科部)

 

新聘/升等公開演講注意事項

依據「臺北醫學大學醫學院教師聘任升等細則」第五條 院級教評會辦理新聘或升等審查規則如下:

一、實質審查項目包括公開演講、本細則第七條明列之教學、研究及服務審查評分及對學校整體貢獻作綜合評量。
二、申請助理教授級(含)以上教師,需參加本院舉辦之公開演講。

三、申請者簡報製作不含頁首、頁尾,簡報頁數控制於15-23張內。

依據107年12月19日院教評會決議,升等助理教授職級和副教授職級(醫療科部教師身分)採非同步(錄影)線上公開演講進行審查。

各職級演講(影片)長度

新聘/升等助理教授職級:簡報10分鐘
新/聘升等副教授(含)以上:簡報15分鐘

演講(影片)準備建議

80%代表著作與相關著作之研究亮點、與所屬升等 單位的關聯性及相關研究計畫表現。

10%教學事蹟與參與教學之情形。

10%其他具體事績及優勢的呈現。

影片格式

畫面需包含演講者影像與簡報之子母畫面,錄製軟體參考:evercam、google meet、web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