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公告,歡迎有興趣之人員報名申請
教育部 109 年臺灣南加州大學博士後研究獎助金
甄選簡章
一、 設置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促進科技、醫療相關及科學領域之發展,與南加州大學合作設立博士後研究獎助金計畫,共同出資選送我國優秀研究人員赴該校從事博士後研究,並由本部負責本獎助金甄選報名事宜。
二、 獎助額度:獎助每名研究人員每年美金 6 萬 8,000 元,額度包括薪資福利、醫療保險、健保、牙保及視力保險。
三、 獎助期限:
(一) 第 1 年原則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開始。
(二) 第 2 年視受獎人第 1 年學術研究評鑑結果與有無研究經費,決定第 2 年是否續予獎助。
(三) 獎助期限最長 2 年。
四、 獎助名額:最多 10 名。
五、 獎助研究領域:包括(但不限於)永續能源、科技與循環經濟、智慧設計與工程、生醫與醫學相關科學、國防科技與生物科技等研究領域。
六、 申請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澎、金、馬地區設有戶籍。
(二) 申請者於線上報名申請時,必須已取得博士學位,且取得博士學位不得超過 3 年(以線上報名截止日計,即 106 年 7 月 16 日至 109 年7 月 15 日止之期間內取得博士學位者),本計畫得優先錄取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取得博士學位者。
(三) 於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取得博士學位者,或於國外大專校院取得博士學位者,其學校應已列入本部參考名冊,並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畢業學校未列入本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者,得檢具為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之證明文件,或於大陸地區大專校院完成博士學位者,其學校應已列入本部認可名冊,並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或於香港、澳門大專校院完成博士學位者,其學校應已列入本部認可名冊,並依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四) 符合南加州大學徵求本博士後研究計畫報名相關規定,並於截止日以前已向南加州大學提出申請者;其申請期間為該校所在地時區-美國太平洋夏令時間(U.S. PST)109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三)至 109年 7 月 15 日 ( 星 期 三 ) 凌 晨 2:00 ,申請網址 : https://postdocs.usc.edu/taiwan-usc-application/。
(五) 未同時獲得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各類出國獎補助款者。所稱我國政府出國獎補助款,係指本部及其他機關(構)以我政府國(公)立預算所提供攻讀學位或博士後研究之經費。
(六) 公費生及有服務義務者(如師範校院公費生、軍警校院生、實習生、軍人、警察等),應自行依其身分所涉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出國研究事宜,經甄審錄取者,不得以具前述身分為由申請延緩出國研究。具有役男身分者,其出國依兵役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七、 申請程序及日程:
(一)線上報名日期:
臺灣時間 109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8:30 起至 109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5:00 止,逾時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報名及上傳資料,請自行掌握報名時間。
(二)報名方式及程序:
1. 一律採線上報名,申請人應於臺灣時間 109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5:00 前於線上填寫資料,將電子資料(包括繳費收據)上傳報名系統。
2. 線上列印報名表(範例如附表 1),親自簽名或蓋章後,於 109 年7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5:00 以前以掛號寄達(非以郵戳為憑)專用郵寄封面上之地址─10607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 43 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教育部委託辦理獎學金專案報名組收」(以下簡稱指定收件單位)。此為文件寄(送)達截止時間,請自行掌控時間,逾期寄(送)達者,不予受理。
3. 報名表填寫不全,或應繳相關表件經本部通知補件仍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文件亦不退回。
4. 請 至 本 部 各 類 獎 學 金 報 名 網 站 ( 網 址 : https://scholarship.moe.gov.tw)之教育部臺灣南加州大學博士後研究獎助金甄選線上報名資訊網進行網路報名。【網路報名系統操作問題請洽(02) 02-2920-5589 分機 19,其他報名問題,請洽(02)7736-5648、7736-5659】。
5. 填寫報名資料前,請先詳細閱讀本簡章相關規定。
(三)報名費:
1. 收費標準:新臺幣 1,000 元整。
2. 報名費優待:申請者報名時持有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 109 年有效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得免繳報名費;經審查不符資格者,應於限期內補繳報名費,否則不予受理。
3. 繳費方式:請於本獎學金報名系統網頁列印專用繳費單(每位申請人各有不同專用條碼,不得使用他人之繳費單繳費)並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費: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至郵局或其他金融機構臨櫃跨行匯款(匯費依郵局及各金融機構規定)及網路銀行轉帳繳費(手續費依各銀行規定)【匯款資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405 專戶/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忠孝分行】。
4. 繳費收據上傳:請妥善收存繳費收據,以 ATM 或網路轉帳繳費完成後,應確認交易明細顯示繳費成功,儲存或列印相關頁面,請將上述收據或交易成功頁面截圖上傳至報名系統(收據正本請自行保存)。
5. 退費規定:經本部受理報名後,申請人所繳交報名費,一概不予退還,未獲本部受理報名者,其報名費依行政作業程序,並扣除手續費及郵資新臺幣 60 元後,退還剩餘報名費。
(四) 查詢受理報名結果:109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申請人可於原報名網站登錄查詢報名結果。
(五) 書面審查期間:109 年 8 月。
(六) 公告錄取名單:109 年 9 月中旬以前。
八、 報名應繳交書件:
(一) 紙本郵寄資料(報名表正本)教育部 109 年臺灣南加州大學博士後研究獎助金甄選報名表正本 1份 ( 如附表 1) 。 請 至 本 部 各 類 獎 學 金 報 名 網 站 ( 網址:https://scholarship.moe.gov.tw)之教育部臺灣南加州大學博士後研究獎助金甄選線上報名資訊網填寫報名表,並請於列印出紙本後親自簽名或蓋章。
(二) 電子上傳資料:
1. 符合第 6 點第 2 款及第 3 款申請資格條件之博士學位證書。
2. 已向南加州大學申請本博士後研究計畫證明文件。
3. 南加州大學在申請領域之世界排名證明文件(非指南加州大學之世界排名):例如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 by Subject 之排序,如為網站資料,請附截圖及網址。
4. 大學、碩士及博士學程歷年成績單。成績單應載明修課期間、修習課程、完成學分、修課成績及核發單位之印信或負責人員之簽章。
5. 研究計畫書:大綱包括(1)研究目標、(2)未來展望及願景、(3)生涯規劃及(4)申請於南加大任職之研究機構(包括指導教授)之學術成就與完成研究目標之相關性,並請依序撰寫,限以中文或英文撰寫。
6. 履歷表,限以中文或英文撰寫。
7. 博士指導教授或所長之推薦函,至少 1 封。
8. 繳費收據掃描檔或轉帳成功畫面截圖 PDF 檔。
9. 上述資料,除報名表應繳紙本文件正本外,其餘文件一律以電子檔格式上傳至報名系統。所繳交審查資料及證件(包括正本、電子檔)概不退還,未錄取者之報名資料將於報名次年度銷毀。
(三) 注意事項:
本部將就上述資料審查,必要時將參閱申請者上傳南加州大學線上申請系統(網址: https://postdocs.usc.edu/taiwan-usc-application/ )之資料併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