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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個人型實驗桌(分配一條實驗桌):

1. 臨床學科專任老師同時具備主治醫師級身份之計畫主持人

2. 當年度有被核可之執行計畫

提出申請後,經臨床學科實驗室管理小組審查通過後使用。

申請文件:

1. 臨床學科實驗室個人實驗區使用申請書(附件一)

2. 個人資料表

3. 執行計畫清單及經費表

4. 五年內科研表現

5. 切結書  

共同實驗桌(使用共同區域,物品存放空間將由管理小組決議)

具備臨床醫師資格即可申請

提出申請後,經臨床學科實驗室管理小組審查通過後使用。

申請文件:

1. 臨床學科實驗室共同實驗區使用申請書(附件)

2. 個人資料表

3. 切結書  

申請流程:

110年度申請時間111.07~111.08

審核與預計進駐時間:1118

承辦人員:曾志傑  分機3212E-mailjay_tseng@tmu.edu.tw 

工作時程:

工作內容

參與人員

預計時程

實驗室展延/新計畫沿用申請

110年度已進駐人員

7月

新申請

有計劃者要新申請實驗空間

7月

展延/新申請審核

臨床學科實驗室管理委員

8月

公告

公告審核核可進駐人員

8月

人員進駐

人員進駐及繳費作業期限

8-9月

 

實驗室相關辦法及表格

相關辦法/規則

修訂時間

醫學院臨床學科實驗室管理辦法(申請表)

1100121

醫學院臨床學科實驗室共用儀器與核心實驗區管理規則

1070529

醫學院臨床學科實驗室經費管理辦法

1061115

會議室使用規則

10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