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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北醫學大學醫學院教師聘任升等細則」第五條 院級教評會辦理新聘或升等審查規則:申請助理教授級(含)以上教師,需參加本院舉辦之公開演講。

※各類公開演講適用申請對象:

  • 非同步遠距公開演講:助理教授級、副教授級(醫療科部教師身分)
  • 實體暨同步遠距公開演講:副教授級(非醫療科部教師身分)、教授級

※演講資訊:

 

~敬邀撥冗前往聆聽~